一、登记与办理。对来信,要签注收信日期、摘要登记来信内容,呈报党委书记阅后,按照书记批示办理;接待来访人员要做好登记接谈记录,同时根据反映的问题,采取直接答复或转请有关业务部门答复等形式,进行处理。
二、办理信访事项,要及时、恰当、正确。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对重要信访事项,按要求回报办理结果。
三、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年终进行信访统计,对信访现象,从数量上进行整理、汇报、分析、掌握信访动态和规律。
四、归档。在信访问题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立卷归档。对无归档价值的材料,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