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关于高校哲学与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收境外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医党宣发〔2012〕1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凡举办哲学与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均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执行“一会一报”制度。经学校党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党委,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审批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举办。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二级学院党委,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三、各二级学院党委,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建立系统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都有审批、内容、评价等档案记录。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贵阳中医学院举办哲学社科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审批表
贵阳中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