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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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贵阳中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98号)《贵安新区关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贵阳中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议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度,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决定创新创业教育其他重要事项,传授学生创业知识,倡导创新意识,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业创新人才。

    二、机构设置

    1.“中心”成员组成:

    主  任:于  浩

    副主任:刘  文

    成  员: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2.“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团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科、思政科等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1.统筹、协调中心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相关工作,包括大学生创业团队项目立项、孵化等;

    3.负责《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创业课》等课程的开设;

    4.对外联络。

    (二)团委

    组织、承接校内外创新创业大赛及省级、国家级相关比赛及相关活动。

    (三)教务处

    1.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科研课题申报;

    2.开展相关课程整合与课堂教学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进课堂。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与配合,原则上不再开展其他有关工作,已经开展的均按上述分工进行归口。

    特此通知。

     

     

     

    贵阳中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