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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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度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6年度加快发展

    目标绩效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了做好今年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今年的目标绩效考核采取学校领导考核和目标办考评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安排在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6日进行。

    (二)学校领导综合考核由目标办提请学校领导为各部门打分。

    (三)目标办组织考评组考核。分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进行考核。

    第一,共性目标的考核。本着不增加负担原则,由目标办会同负责校级层面的共性目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学院、部门2016年度共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如“反腐倡廉建设”项目标,考核组参照学校纪委意见进行项目评分。

    第二,业务目标考核。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2016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逐条准备完成情况材料,规范装盒,形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撑材料。考核组根据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评分。材料要具体详实,记载清晰,厉行节约,严禁豪华装饰、专门印制。具体考核时间、方式由各考核组确定。

    (三)创新奖的考核。各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度加快发展绩效目标考核创新奖申报表》,考核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二、相关事宜

    (一)考核评分。总分100分,学校领导对各部门考核、占10分,目标办考评组考核占90分。目标办考核的90分中,业务目标占70%,共性目标占30%。加减分另行计入总分。

    (二)关于扣分。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教学事故,部门班子成员发生与履职相关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以及发生其他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校领导小组研究应该扣分的事件,予以扣分。考核组对照扣分细则,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涉及扣分项目,进行评分汇总后反馈目标办。

    (三)关于加分。集体和个人承担的工作获得中央和国家部(委、局)和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在全国、全省工作会上经验交流发言,产生重大的正面社会影响被《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电视台》等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介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获得相应成绩和奖励,予以加分。考核组对照加分细则,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加分项目,进行评分汇总后反馈目标办。

    未尽事宜,请与目标办(党办)联系。

    联系人:张金红;电话:88233013;邮箱:gyzyxydb@163.co

                  目标办(党办)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