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学校“更名”揭牌仪式落下帷幕,学校面向社会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宣传工作全部结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制度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学院)针对目前运行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废止”和“修改”工作,尚需原文运行的也需再次认真审核,做好各类汇总表填报;
二、各部门(学院)根据学校建设目标,结合部门特点,积极做好新增制度撰写工作;
三、请相关部门(学院)将规章制度梳理情况汇总填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党群部门报党办,行政部门报校办。两办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会后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函头出文,原有“贵阳中医学院”函头相关规章制度、文件同时废止。
四、请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逐一完善,制度建设必须合乎上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文字逻辑和现实逻辑相统一,历史实际与客观需要相符合;
五、本次清理完善工作自5月下旬开展,拟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党办 校办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 贵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1. 贵州中医药大学***部门(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汇总表
2.贵州中医药大学***部门(学院)修订规章制度汇总表
3. 贵州中医药大学***部门(学院)废止规章制度汇总表
4. 贵州中医药大学***部门(学院)需继续运行规章制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