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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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浏览量:

    校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档案局 贵州省档案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冠疫情期间的档案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档案室暂不接受对外服务,不接待访客,恢复时间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仅提供非现场查档服务,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档案查询利用联系人夏国燕,联系电话15285999407.

    二、高度重视,抓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在这场重大战役中产生的疫情防控档案,真实记录了党和政府领导全校教职员工生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见证了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面对灾难顽强奋斗的精神。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这些档案,对客观记录我校疫情发生的情况、总结反映我校疫情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为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在着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安排和部署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地、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通知、意见、通报、防控方案,召开的专门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学校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学校各二级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报通告、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防控措施、统计报表、动态数据、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各种预案、监测方案及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对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口岸和汽车、火车、地铁、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和流动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交通管制形成的文件材料;

    ()医院接收、诊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形成的文件材料;

    ()医院诊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形成的病历材料;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行医学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相关数据;

    (十一)组织医药用品和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三)学校及附院组织医疗队支援湖北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学校及附院组织医疗队支援省内定点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五)学校对两校区及附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所有教职员工生进行联络监管隔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六)学校在疫情防控和“阳光课堂·空中黔课”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七)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制假、售假、诈骗、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新闻媒体、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

    (十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及英模人物表彰材料;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的处罚材料;

    (二十)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各类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

    (二十一)其他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两所附属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抗疫期间文件材料,也需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院内收集、管理、移交归档工作。

    四、其他日常档案材料,做到“应交尽交”。如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档案材料,待疫情结束正式开学后,各校属二级部门需抓紧时间及时进行清理移交到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让日常工作在部门人员更替后仍有迹可查,不因时间久远而遗忘丢失,并配合档案室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贵州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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