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组织)、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3〕4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4月13日 16:30
二、会议地点
花溪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意见,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我校主题教育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三)学校处级干部(含副处级)。
五、会议议程
(一)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兴德讲话;
(二)省委主题教育第十七巡回指导组组长张美圣同志讲话。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参会人员请着正装、佩戴党员徽章;
(三)在会议期间严禁拍照、摄像、录音;
(四)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完毕。
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