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纪律
1.严禁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方针政策,违背党的政治路线,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2.严禁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违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禁止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
4.禁止通过网络、广播、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课堂教学和外事活动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5.禁止从事和参与破坏民族团结的分裂活动。
6.禁止搞封建迷信,参与邪教。禁止共产党员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进行宗教传播的活动和举行宗教仪式。
7.禁止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重业务轻党建。
8.禁止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二、廉洁纪律
1.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有关规定。
2.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工作纪律
1.严禁违背党的根本宗旨,决策部署脱离实际、脱离师生,损害师生切身利益。
2.禁止在实际工作中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注重表面形式,不见行动,不见效果。
3.禁止在上级检查、巡视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禁止干部应填报个人事项瞒报漏报。
四、其他禁止性规定
1.严禁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要求,严禁在教师交流及学生培养中传播歪曲和错误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禁止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科学研究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3.禁止违反规定组织、参加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
4.严禁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