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文电、刊物、简报、信函的编号、登记、处理、送阅、发放、保密工作。
2、组织好党委委员文件的传阅以及党委领导批示后文件的送阅、送办、催办工作,负责文件的回收、保管、保密以及年终的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党委和党委办公室下发、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的交付打印、校对、装订、定密、盖章、编号、登记、分发、上报、留存、管理、催办、立卷、归档工作。
4、为外出办理党务工作的同志开具介绍信、证明信。负责学院党委印章和书记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在使用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用印审查和用印登记。
5、负责按规定复制上级部门有关文件。
6、按党委要求办理党群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新印章的刻制,并办理发布新印章的启用通知,负责党群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旧印章的收回和销毁工作。
7、负责文件保密工作,发现文件丢失或泄密情况,及时向党办主任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进行追查。负责学院保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