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一、二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省委组织部及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了《通知》,并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及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员意识的重要抓手,以党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的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带头按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切实作好表率。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自查。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08〕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2〕97号)有关要求,对2008年4月以来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如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漏交、未交党费情况,以及党组织是否按照规定及时上缴党费。
三、从严进行整改。各二级党组织要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整改,妥善追缴应收党费,并及时上交学校党委。
请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汇总所辖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于8月18日前连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一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12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上述材料均含电子版)。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二级党组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
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
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
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4、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中共贵阳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